| 加入桌面 | 手机版 | 无图版
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
排名推广
排名推广
发布信息
发布信息
会员中心
会员中心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荣事达 » 四川 » 成都 » 新都 » 正文

我区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8-07-27  浏览次数:36
核心提示:从区政务办了解到,今年上半年,我区以优化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为目标,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,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。

从区政务办了解到,今年上半年,我区以优化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为目标,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,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。上半年,全区新增市场主体19002户,同比增长11.46%,截至6月底,我区共有各类商事主体24万户,继续位居全市第三位,其中企业数量为10.55万户。

我区实施商事主体设立登记便利化措施,一日可核发营业执照。包括:压缩审批时限,企业开业一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;进一步放宽场地证明登记要求,包括对场地证明文件的形式、格式或盖章样式的条件以及承租人要求。精简审批材料,对能在区“一站式”政务服务系统调取的场地证明材料,不再重复收取;实行容缺登记,设立登记申请材料暂时欠缺或形式上存在瑕疵,申请人承诺在合理的时间内补正材料的,先行受理并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。

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,实现“零”到场服务。我区推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,目前,已实现网上申请、网上审核、网上发照、网上归档、网上公示等全流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,商事主体登记便利化、规范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。通过在注册大厅及银行网点的“人工智能+机器人”申请营业执照,平均每宗办理时长不超过2分钟,提升了办事效率。此外,在市工商局实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基础上,我区在全市率先实施个体工商户的全程电子化登记,目前已在市桥街、东环街等镇街试点,待成熟后在全区全面铺开。

实施住所(经营场所)和经营自主申报制度,进一步减少提交证明材料。申请人办理商事主体设立登记时,可提交《商事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自主承诺申报表》作为住所(经营场所)使用证明,无需提交场地证明材料。此外,实施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制度,对不涉及许可事项的经营范围,商事主体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,也可参考政策文件、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自主申报、个性化表述经营范围,进一步减少商事主体办事材料。上半年,我区实施住所(经营场所)自主申报的商事主体共3690户,占开业市场主体19.42%。

实施“审核合一”制度,优化内部审核流程。对商事主体的设立、备案等约80%的商事登记业务实行“审核合一”,在登记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基础上,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、审查、核准等各环节业务,实现一人通办,一审到底。

 
 
[ 荣事达搜索 ]  [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关闭窗口 ]

 

 
推荐图文
推荐荣事达
点击排行
 
 
购物车(0)    站内信(0)     新对话(0)